根据国家法律
法规,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证书需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现场调查后的第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制作工作。
对于涉及到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特定情况,在查获肇事车辆及驾驶人之后,亦应于第10个工作日内完成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任务。
如果需要实施进一步的检验或鉴定工作,则相关检验报告与鉴定意见何时确定,那么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就应在此后的第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作。《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
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
个人隐私,应当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