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
医疗事故的
赔偿事宜中,我们所遵循的主要法律
法规包括《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等权威规定。
当医患双方就医疗事故产生的
民事责任产生争议时,可以按照
自愿原则进行友好协商以妥善解决;
若双方都不愿达成妥协或协商无效的情况下,当事方可向当地卫生
行政部门提出调解请求,亦可以选择直接向人
民法院发起全面
民事诉讼,以明确各自权利与义务关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
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
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