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侵犯商业信誉罪行的
刑事责任追究方式如下所述:
首先,对于自然人来说,如果捏造并恶意散布
虚假事实,从而对他人的商业信誉造成无形且巨大的恶劣影响,给他人带去沉重的经济利益的损失,或者在情节上达到了更为严重的地步,那么,应当被判处二年以下长达
有期徒刑或有限期的
拘役,同时还可能被附加处以
罚金刑罚;
其次,对于
单位犯罪而言,将受到严厉的单位
刑事处罚,其中包括罚金刑罚,同时还要对其直接负责人以及其他涉及到案件责任的相关人员进行深入的调查和
处罚,按照以上同样的法律
法规来进行严格的惩罚。《
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