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者之间存在显著差异。
企业
拆迁与普通民众拆迁之间的区别主要体现在
拆迁补偿方面,即企业拆迁能够获得停产停业所造成的损失的
赔偿,而对于普通民众来说这部分赔偿并未涉及。
其次,被
拆迁房屋的补偿费或重建费用,其主要目的在于弥补被拆迁
房屋所有权人因拆除行为而遭受的
经济损失,通常是通过对被拆迁房屋的结构以及房屋的折旧状况进行分区和分类处理,以此为依据,按每平米的单价进行精确计算。
关于究竟如何进行拆迁补偿,具体可归结为以下两个层面:
其一,针对在
国有土地上建造的房屋进行拆迁补偿;
其二,针对位于
集体土地之上的房屋进行拆迁补偿。
至于房屋的
赔偿标准,则主要是基于当前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和实际情况所制定。
例如,对于城市中利用国有土地建设的房屋进行拆迁时,此类补偿数额的确定将以房屋所有权证书所载明的建筑面积以及被拆迁地区房屋市场评估价值作为基准来进行计算。
反之,如果该房屋建设于农村集体土地之上,则将依据
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建设用地
使用权证书、国土部门房屋测绘数据等相关信息来计算具体的拆迁补偿数额。《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
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
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