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撰写贷款合同的时候,我们建议您对于以下几个重要方面进行详细的说明:
首先,务必明确
借款人的法律全称以及
放款人的
身份信息;
其次,请务必明确借款的实际数额,包括大、小写两种形式;
再次,要清晰地描述借款的期限,内容需包含借款开始和结束的日期,以及清晰的
借款期限规定;
第四点,请书面确定还款的具体日期和月份;
第五个需要考虑的问题是借款的利息,其中需要明确每年或者每月的利率,以及
借款协议总的利息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表述)等明确约定;
接下来需要安排的部分是借款本金和利息的偿还日期,以及付款方式的规定;
最后但同样重要的一点是在
签订合同时,借款人均须亲自签名、盖上指纹或者亲手写下的书面同意书。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
担保人参与,也必须要求其签署文件,并详细注明
担保期间及其需承担的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