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要判定是否构成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必须满足如下几个条件:
首先,被侵犯的客体必须处于
公共安全的范畴;
其次,在客观层面上应能够体现出对易燃易爆设备进行破坏的明确行为;
第三点,该
犯罪的实施者通常为任何公民,也就是年满法定
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相应
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有可能构成此罪;
最后,从主观方面来看,此罪行通常为故意为之。《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
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