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协议离婚后,
当事人仍然有权利重新对婚姻期间所产生的财产进行分割。
然而,这一过程需要遵循特定的法定前提,以下便是相关条件详解:第一类情况为在
诉讼离婚程序中,因判断失误或者疏忽而导致未能完全分割的
夫妻共有财产。
此种情形主要包括在
离婚时未被考虑在内的对方所拥有的房产,公司股份,股票等各项财产;
待双方
离异之后,若一方发现另一方存在隐藏或转让,变卖,损害财产或利用
虚假债务侵吞财产之行为,则有权提出重新分割夫妻共有的财产或者处理有关的
债务问题。
至于离婚后,如果发现原先已经达成
离婚协议的对方当事人存在转移,变卖,藏匿财产等行为,且新的
证据得以确认,此时可向法院申请重新划分财产。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
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
欺诈、
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
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