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合约规定,若缔约方因故占有他方的资产,而后者未能按照合约期限支付承诺款额,则占用方有权暂时扣留所占对方的财产作为保护措施。
其次,倘若
债务方或者第三方能够提供某部分财产作为债务偿还的
担保证明,如若债务方不能履行债务,
债权人有权利采取该种手段扣押
抵押品,同时借助抵押品的市场价值来优先保障自身的权益从而实际履行其权证所展现的债权。《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
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
质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