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未经许可而对他人实施人身安全上的侵犯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包括
赔偿伤者所产生的
医疗费用、
护理费用、
交通费用和营养补充所需的适当费用,以及为了治疗及恢复健康而必需的其他费用,例如住院伙食补助费用等;
同时还需弥补由于生产活动中断带来的
经济损失。
如果伤害导致
受害人身体残废,则需额外支付辅助器具费用并进行
残疾赔偿;
如已让
当事人失去生命,还需要向死者家庭支付
丧葬费用和
死亡赔偿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
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