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子女乃是每位父母所必须承担与履行的重任及法定义务不容推卸。
在父亲不幸离世之后,母亲便理所当然地成为了未成年子女的
法定监护人负责肩负起照顾他们生活所需以及提供必要教育和保护职能。
根据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父母对于尚处于心智发展关键阶段的未成年子女承担着抚养照料、教育指导以及安全防护等不可忽视的职责与义务。
无论夫妇之间的关系如何变化,不论性别如何,父母双方皆为享受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抚养、教育和保护的同等权利主体,与此同时,他们也必须依据约定共同分担抚养照顾、教育引导以及安全保障等沉重使命。
因此,在丈夫紧然离世的情况下,妻子唯有履行起对未成年子女尽责抚养的义务方能确保其正常成长与发展不受影响。《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
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