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
人身损害造成患者骨折且车辆全责的理赔事宜可参考以下流程:
首先,在符合法定程序的情况下,责任方或其投保的保险公司会在其所投保的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之内承担对受害方的经济
赔偿。
其次,
当事人可以申请向驾驶员主张相关治疗与康复期间所产生的合理费用,主要包括
医疗费用、护理人员薪酬、
交通费用、营养补充品费用以及为保障正常生活所必需的住院伙食补助费用等。
此外,若驾驶员因事故导致长期无法进行正常工作,还可索求因此而产生的
经济损失,即
误工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
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
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与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
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
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