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人们往往将
交通肇事行为等同于交通
肇事罪,然而实际上这两者并非同一概念。
所谓“交通肇事罪”,即是指在实际行车过程中,由于违反了包括道路交通安全
法规在内的多项规定,以致造成了严重的交通事故,导致他人重伤甚至死亡,或者给公共及
私人财产带来重大损害,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需对此类
违法行为进行严厉
追责的一种
犯罪活动。
在此申明,任何一种
犯罪行为的形成,都离不开四大要素,它们分别是
犯罪客体、犯罪客观现象、
犯罪主体以及犯罪主观因素。
因此,我们依然遵循这个原则,以
犯罪构成的四大要素作为我们阐述交通肇事罪特征的基础。
关于交通肇事行为是否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其唯一的衡量标准就是看这种犯罪行为是否符合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要求。《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
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
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
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