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方在互联网络上达成的协议被视为正式签署的合同,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合同的成立仅仅代表着协议内容得到了相应确认和承诺,但其效力却并未随之自动产生。
对于附有有效条件的合同来说,其
法律效力仅自达成该特定条件之时方能启动;
而对于附有解除条件的合同,一旦达成该设定的条件,则合同将会自动失效。
对于附有特殊条件的合同来讲,若双方为了自身利益而采取不当手段阻碍条件成熟,则将被认定为条件已达成就绪;
反之,如果方法不合法地促进条件成就的话,则会被视为条件尚未成熟。
关于附有生效期之合,其法律效力则会从规定之期限临近的那一刻开始生效;
至于附带有终止期的合约,一旦期限到期之后,其法律效应就会自然中止。
实际上,那些既无附带条件亦无附带期限的合同,其法律效应自合同之日起便开始产生。《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