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被宣
判缓刑的罪犯若在
缓刑考验期结束之后再犯新罪,将不再被视为
累犯。
这主要是由于
缓刑制度本身就是一种对特定情况下
刑罚不予实际执行的措施。
而累犯,则特指那些在先前曾受到一定程度的
刑事制裁,刑罚在事实上已经执行或者被赦免之后,却在一段法定期间内再次触犯并被判定应处以与前次相同的刑罚的罪犯。
毕竟,在尚未得到实际执行的情况下,刑罚自然无法成为累犯的
构成要件。《
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
从重处罚,但是
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
假释的犯罪分子,从
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