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人
继承、亦
无遗嘱进行遗赠之遗产的法律规定为:
在遗产确定之后,应依照如下法定程序进行处置:
首先,清偿
被继承人所欠之
债务;
其次,对于无法获得
继承权却依赖于被继承人经济支持者,若其长期缺乏劳动能力并无生活来源,或是对被继承人提供了大量
抚养帮助者,应当给予适当的
财产分配;
最后,若遗产仍然有剩余,则应上缴由国家或集体所有。
通常情况下,这类遗产应该全部上缴至国有,除非该死亡个体在生前已加入集体所有制组织,那么其遗产就可全数归属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