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情况之下,若有土地权益遭受侵害(如土地被他人擅自占用)等问题,我们应该寻求县级乃至更高等级的人民政府所设立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帮助。
这些相关单位将有权责令
违法者立即纠正其
违法行为,或是对该土地实施必要的治理措施。
在此过程中,他们甚至可以采取相应的
法律制裁手段(罚款等形式)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而对于其中那些涉嫌触犯刑律的恶劣案例,将依法追究其罪犯的
刑事责任。
关于解决这类土地权益争议的具体策略包括以下四点:
首先,我们可以尝试通过与直接
侵权人进行友好协商,来达成合理的处理方案,要求对方立刻停滞侵犯行为;
其次,如果难以自行解决,我们还可以寻求当地村委、派出所等国家机关的援助,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矛盾;
第三,在采取上述措施无果之后,你需要尽可能全面地搜集相关
证据,然后
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法院判令明确
侵权行为并作出相应的救济措施(如停止侵害、排除干扰等);
最后,如果这些
纠纷仍未能得到妥善解决,
当事人可以请求政府部门出面进行调解。
在政府部门主持的调解中,所有的环节都必须以公平、自愿为原则,维护各方的利益。
调解结束并且达成共识后,由政府部门对达成的协议进行审查并签署同意书,而且一旦调解协议生效并送交当事人,它便具有了约束力,成为当事人推动法律执行的重要依据。
倘若当事人并不愿意接受调解,或者对已签署的书面材料持有异议,或者在调解成功后后悔放弃原有的调解协议,都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直接寻求政府机构进行公正的支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
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