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生前发生意外离世之后,
出借人有权手持能够明确证实彼此间
债权债务关系确实存在的相关证明资料,前往法院对以下可能产生影响的关联人士提
起诉讼维权:
1.若
债务人已先离世,债务人生前所拥有的
遗产继承人应对其所
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为被
继承人偿还
债务的义务;
2.假设债务人无任何遗产可供执行,倘若债务之上设有
担保人,则应由担保人根据其承诺的义务承担相应的
保证责任;
3.若上述债务属性属于夫妻婚后共同承担的债务,在债务人离世以后,其遗孀将被迫承担
清偿债务的义务;
4.若未出现如上情况,则债权债务关系即归于消灭,不再需要偿还。
对于证实双方真实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有效
证据,除日常聊天记录外,还包括各类银行资金流转明细、目击者或知情者的陈述和证词等多项内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