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涉及索债型
非法拘禁罪,其
拘留期限一般为14天,然而,倘若
行为人实施了
流窜作案、屡次作案以及团伙作案等情况,则拘留期限最长可延长至37天,这也说明通常的拘留期限为3天,而在特定情形下,该期限将延展至14天;
对于涉及到流窜作案、屡次作案以及团伙作案时,拘留期限则可能最长达到37天。《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
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
逮捕的,应当在
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
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
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
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