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明确规定,婚姻关系中出现第三者行为将对
离婚诉讼产生影响,如果法院确认第三者因素致使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则应判定
夫妻双方离婚。
关于
离婚方式,可供选择包括
协议离婚和
起诉离婚两种途径。
依照现行法律条款,当法院认定某一配偶存在
重婚、与他人
非法同居或实施
家庭暴力及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等严重过错行为时,理应启动
离婚程序。《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
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
夫妻共同财产,或者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在
婚姻登记机关
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