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您遭受
网络暴力的困扰,那么采取适当的法务措施譬如
报警或法律
诉讼亦是理所当然的选择。
首先,任何形式的公开
侮辱和恶意诋毁,以及诸如多次发布色情、淫秽、诅咒以及威胁性信息等此类严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网络
暴力行为,都应该得到我们足够的重视和恰当的处理,这时候选择报警无疑是最佳的应对策略。
其次,借助信息网络实施暴力行为且
捏造事实攻击他人名誉的,若
情节严重,则可能构成
刑事犯罪,我们可以通过
立案调查来追究相关
责任人的
刑事责任。
对于利用信息
网络诽谤他人的情况,根据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形将被视为"情节严重":
(1)同一
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累计超过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了五百次以上;
(2)已引发
被害人或其
近亲属出现精神失常、自我伤害乃至自杀等严重后果;
(3)在过去两年内因为相同诽谤行为受到过
行政处罚后,再次进行同样的诽谤活动;
(4)其他类似情节严重的特殊案例。
最后,借助信息网络进行辱骂、恐吓他人的行为,如果情节恶劣并
扰乱社会秩序,则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
当事人予以以
寻衅滋事罪论处。
而只要编造
虚假信息,或者明明知晓这是蓄意编造的虚假信息却仍然在信息网络上广泛传播,甚至煽动或唆使人传播此类信息制造事端,从而形成
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局面,就应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约定,以寻衅滋事
罪名义对相关责任人定罪严惩。《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
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
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
民法院告诉,但提供
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