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若次级房东擅自进行出租屋的
转租活动,那么转租合同未必具有
法律效力。
若是次级房东在未经过主房东的明确允许下擅自进行转租,且其行为得到了主房东的认可或批准,从而使得转租合同得以生效;
反之,倘若这种转租行为并未取得主房东的认同,甚至是主房东直接表明这一行为无效,那么次级房东即使签订了转租合同,该合同也终将被视作无效。
然而需要格外留意的是,若主房东已经知晓或理应知晓次级房东的转租行为,但却在六个月之内未能提出任何反对意见,这样便可认为,主房东已经默许了这种转租行为。《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
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
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
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