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路交通中如若出现
意外事故,无论有无
人员伤亡,倘若各位涉事者均同意既定事实以及形成原因无需加以争议的话,各位可以立即撤离现场并恢复道路交通秩序,自行协商解决
损害赔偿相关事项;
然而,若无法立刻撤离现场,那么各位须迅速向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交通警察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
报案。
对于那些仅导致轻微财产受损的交通事故,且已知基本事实清晰的情况下,各位应先行撤离现场进而自行协商解决相关事宜。《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
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
财产损失,并且基本
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