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征收乃是我国最高级别的国土调整措施之一,旨在实现社会整体发展目标,采取法定程序,将原本归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收归国有化使用。
经过严格依据法律审批流程的
土地征收方案一经颁布,有权实行该方案的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将会在其范畴内予以公告并加以执行落实。
对于涉及的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
使用权人,他们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土地
产权证明文件前往指定的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详细的
征地补偿手续。
于
集体土地之上的
房屋拆迁补偿具体办法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首先,对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实施
征收拆迁工作时,
征收补偿的方式方法则需根据既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来决定。
其次,确保征收补偿方案能够详尽体现出涵盖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方式以及标准、安置对象等等各个方面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实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建设用地和土地利用的实际状况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应当对本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作出合理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审批程序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批程序相同,一经审批下达,必须
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