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债权支付期限已经到期而未被履行时,只要
担保物权所提供的资料完备且真实合法且具有效性,则这项担保物权仍然具有效力。
反之,倘若
债务人未能按期履行其应付义务或出现了
当事人事先商定的
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况,在这个时候,担保物权者有权与担保物权颁发者进行协商,采取
抵押财产方式来进行折价处理或者直接通过拍卖、变卖该
担保财产并从中获取的报酬来优先得到偿还。
然而,假如这一协商措施会对其他债务人造成利益损失,这些其他债务人便有权利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撤销这份协议。《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
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
抵押权的情形,
抵押权人可以与
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
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
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