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转让,即
债权债务关系中的转移,需获得
抵押权人的同意方可实施。
债务转移乃是债权债务关系转移的一种形式,主要特点在于
债务人可以自主地将自身所欠之债无条件地转移至第三者。
然而,当第三方以
抵押物作为债权的
担保时,债务人欲进行债务转移则须征得
债权人及抵押权人双方的共同认可,不得未经其同意擅自转让。
若未经抵押权人书面许可而实行债务转移,则该部分
受让人将无法获得抵押权人所提供的
担保责任。《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
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
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
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