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集体性劳动协议即将到期之前的三个月之内,必须着手进行新一轮的签署工作。
在通常情况下,集体性劳动协议或者专门针对某项领域的集体性劳动协议,其
有效期设定应为一到三年之间;
然而,当协议的有效期届满或者当事双方明确肯定的终止条款得以满足时,该协议便将自动失效。
但在此之前的三个月中,无论是其中哪一方都有权向另一方发出重新签署或是
续签该协议的请求。《
集体合同规定》第三十八条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
合同期限一般为1至3年,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