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判断。
在通常情况下,若进行了合法的
离婚程序,是无法要求女方归还
彩礼的,但是在被查证明确存在如下几种特殊情形时,女方应返还原先收取的彩礼:
第一点,双方尚未履行
婚姻登记手续;
第二点,虽然已经完成婚姻登记手续流程,但未能维持共同的生活状态;
第三点,在婚前支付彩礼并且导致支付人生活处于极度困难之中。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
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