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
医疗事故纠纷时,法律规定
诉讼时效为三年,从权利人得知或应当得知自身权益被侵害及特定责任方存在的那一日开始算起。
然而,在权利遭受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之久的,人
民法院将不再进行任何保护,除非有特别情况出现,否则该期限是不可延长的。《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