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履行过程中,若存在合同未能完全执行之情形,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则可以进行合同的解除处理。
而解约的途径主要包括预定解约,法定解约以及协议解约三种模式。
预先设定解约条件,当条件满足之时,便可启动解约程序,此即为预定解约模型;
法定解约即是基于合同中所涉及到的特定法定解约条件而作出相应的解约决定,并向法院提出申请解约的行为;
协议解约则是指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识后,实现对合同的和平解约。《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
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