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雇佣方在劳动
合同有效期之内解除与受雇者之间关系时,若其解雇对象具有过失行为,则只需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该员工作出离职处理即可。
然而,若雇主选择以无过错理由来解雇受雇人员,就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和标准给予受雇
劳动者相应的
经济补偿,并且确保在整个过程中做好
离职手续的办理。
若是雇主违反法律
法规的规定进行的非法解雇,那么他便需要向受雇者支付数额为人力资源经济补偿标准两倍的
赔偿费。《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
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
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