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上,
定金的约定必须遵循不高于合同总价款20%的规定。
定金是指
签订合同时,作為对
合同义务履行的证明,由
当事人约定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金额的货币作为
担保,该金额可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但绝对不能超过
主合同约定的交易总价值的20%这个上限。《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
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
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