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在
债权转让时亦应随之转让。
抵押权并不能脱离其依附的债权而独立存在或作为其他债权的
担保物。
当
债权人将其享有的债权予以转让时,与其相连接的
保证这种债权实现的抵押权亦需承接其权利,但法律另作特殊规定或
当事人双方另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例外。
因为依据抵押权固有的从属性原则,它必须同
主债权同时向第三方进行转移。《
民法典》第四百零七条
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