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据乃基于借款行为而诞生;
然而,
欠条的设立源于其他各类合约关系或实际状况,如商品交易、租凭等。
若欠条并未明确列出还款之具体期限,
诉讼时效自欠款产生之际便开始计算;
如果明确约定还款时期者,审判时效应在还款日期到期之后才予以启动。
至于
借条,若已明确列明归还期限,其诉讼时效之起算与欠条规则类似。《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
借款人向
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