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若
当事人有一方坚决不愿解除婚姻关系,那么另外一方可向当地法院提出
离婚诉讼请求。
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
法规,如果一方对于
离婚的诉求持反对意见,那么相关部门有权进行调和处理,或者直接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这个过程中,人民法院将对所有民事案件进行全面处理,包括离婚案件;
然而,如果在此类案件中的男女双方感情确实已经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且经过调解也无法取得良好效果,那么法院将准许判定双方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
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