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
分居或
离婚纠纷中,针对
债务问题的
处理方式如下:
首先需要判定该项债务是否属于单方面
个人债务,如是,则由债务主体全权承担;
而如果被判定属为夫妻共有的债务,那么应当由配偶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然而,若在实际情况中,
夫妻共同财产无法完全偿还债务,或是财产归属状况存在差异,此时,夫妻可以自行协商并进行
债务清偿,若未达成共识,法院将会依据相关规定作出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
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