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可撤销婚姻的问题,我们必须明白在其被正式撤销之前仍然具有
法律效力。
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
法规的明确规定。
当有关
当事人援引
非法拘禁人身自由、遭受
胁迫以及一方在缔
结婚姻关系之时故意隐匿患有
重大疾病等因素进行抗辩,此时如果经由法院裁定判定该种
婚姻无效,那么以该判定为生效之时起,原先的婚姻关系将自动失效;
然而,如果未在法定的撤销期限内行使
撤销权利,则婚姻关系仍将维持其原有的有效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
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
重婚导致的
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
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