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债权人依法将其债权进行转让以后,尽管如此,
担保人仍然需承担相应之义不容辞的责任,但前提是除非债权人和保
证人之间已经私下达成协议并明确禁止债权的转让行为。
此外,若债权人决定将其所有或部分债权进行转让,而又未知会保证人相关事宜的话,则此种转让对于保证人而言并不具备任何法律约束力。
再者,如果保证人已经与债权人商定并且明确反对任何形式的
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以
书面形式发出的同意书,擅自进行债权转让的,那么保证人对此类
受让人不会继续负
保证责任。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债权人在未经保证人以书面形式表达同意前,就已迫不及待地允许
债务人转移其全部或部分的
债务给第三方,这时保证人应对未经其事先同意转移的债务仍须承
担保证责任,除却债权人和保证人已有其他特别共识之外。《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