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需要明确指出的是,无论夫妻间的
分居时间有多长,都不能自动导致
离婚。
在我国国法中明文规定,男女两性在婚姻关系中解除夫妻关系,仅能选择
协议离婚或者
诉讼离婚这两个途径进行。
倘若夫妻二人基于情感的不和谐而开始分居,若欲结束这段关系,可协商达成离婚共识;
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亦可以通过向相关司法机构提起
离婚诉讼来解决。
当然,若感情不合的原因存在且已持续分居满两年,并经由特定的司法机构予以认定为对夫妻感情造成严重破坏的话,法院通常会同意这对夫妇解除婚姻关系,即准许离婚的申请得到批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
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