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员在
交通肇事后进行谎报情况以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可被认定为
肇事逃逸之举。
我国司法实践中的“
逃逸”范畴涵盖以下几种具体情境:
首先是
行为人在将受害者护送至医院救治之后自行逃离杏林之中;
其次,行为人在事故发生之际不幸受伤而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然而未经许可擅
自离开医院;
此外,行为人家居于事故现场周边区域并试图藏匿身影以规避责任追究;
最后,行为人虽然出现在现场或者医院,但始终心怀鬼胎地故意隐蔽其作为肇事者的真实身份;
以及,行为人诱导、指使他人充当替罪羊,借此掩盖自身的
违法事实。《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
法规,因而发生
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
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