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建筑工程施工合約
逾期未能依约履行的话,那么此时权利人便可向违约者提出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之请求。
在任何一方有违承诺的情况下,我们应当特别强调要求违约者承担起继续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或
赔偿损失等各类法定的违约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若因违约而导致相对方遭受经济上的损失,则损失
赔偿金额须相当于由
违约行为直接产生的损失总和,并且还应包括潜在的合同履行完毕后续可以获得的受益。《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
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