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骗罪在
犯罪主观方面呈现出必须具有
非法占有的明确意图;
而在犯罪客观
构成要件层面,该罪主要表现在
行为人支付
虚假的经济合同及
伪造虚假的证明文件,以此欺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从而获取贷款;
同时,应认识到,本罪侵害的并不是单一的客体,而是一种双层的侵害,既包括破坏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也涉及对国家金融经营管理制度的侵害;
再次,本罪的
犯罪主体广泛适用各种人群,可谓是犯罪的普遍主体。《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
产权证明作
担保或者超出
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
骗贷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