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汽车之强制险
期限届满,可将续保事务延迟至三个月以后进行,前提是务必确保在这三个月之内,原车险保险公司愿意受理客户的此类续保申请。
然而,需要特别提醒您的是,在此期间内请不要让车辆上路行驶,否则将有可能面临车辆被相关部门
暂扣以及按照规定交纳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两倍的罚款的
处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