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申请减少或者豁免
抚养费用的条件如下所述:
首先,因长期疾病或劳动力丧失等原因致使经济收入中断,且无法按照原有协议或法院裁判所规定的金额进行支付,另外,在这种情况下,实际有
抚养能力的那一方能够承担其抚养义务的。
其次,当
当事人因为
犯罪行为而遭到监禁服刑改造时,无经济能力进行支付。
再者,如果直接承担养育责任的父母亲在重组家庭后,其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孩子所需的抚养费用的部分甚至全部的话。《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