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药品中所包含的成分未符合国家特定药品标准的相关规定,或是以非药品代替药品或用其他种类药品替代既定药品,抑或是变质了的药品,甚至是药品上标注的适应症或治疗功效超出了约定范围内的各种情况,都属于典型的假药范畴。
然而,关于销售这类假药将会面临怎样的法律后果和
处罚期限的问题,我们都不能忽视。
带着这样的疑问,让我们听听专业领域内的
律师如何来解析回答这个问题。
根据律师的分析指出,如果涉及到生产、销售和提供假药行为,将有可能被指控涉嫌构成生产、销售和提供假药
罪名,面临着最高为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并处以
罚金的处罚风险;
而若是对人身健康造成严重威胁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形,则可能面临3至10年内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相应罚金;
然而在极端的案例中,当假药导致
人死亡或者出现其他极其严重的情形时,将可能面对长达十年乃至无期
徒刑以及罚金甚至没收全部财产的处罚决定。《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生产、
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