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段合法婚姻关系中,若一方不幸逝世,其配偶将自动享有该物业50%的所有权;
而针对剩下的50%,如果逝者未留下任何遗书指明其分配方式,那么他们的
法定继承人,主要包括配偶、父母以及子女等,都将会依法拥有相应份额的
继承权。
若是第一顺序
继承人中的某成员希望独自
继承已故亲人的所有财产,只要其他
家属都赞同并愿意配合,此类事宜便可以交由公证机关作进一步处理;
当然,此成员还可以选择向法院
递交诉讼申请,请求予以全额继承。
然而,若在这第一顺序继承人中有任何人坚决反对继承,或者因为某些特殊素材的提供问题而无法满足公证机关的要求,他们就得通过向法院
提出诉讼来主张自己的权益,即要求进行财产的公平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