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签订合同时,尽管存在买卖双方的签字,但是无意中缺乏了重要的指纹确认环节,然而这种情况并不影响合同的有效性。
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条文规定:
当
当事人选择以合同书形式来建立双方关系时,只有在双方当事人对签字或盖章进行确认之后,才会构成正式生效的合同。
这也意味着,就算合同文件上并未完成指纹确定这一手续,但是只要其中包含了当事人的亲笔挥就的签名,与国家法律以及相关
法规并无冲突,并且现在签署的这份合同代表着签字方真实的意向表达,那么它就是有效且具有
法律效力的。《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
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