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利
侵权损害赔偿乃指涉案
当事人因从事
专利侵权行为而对他人所带来的损害应当承担起
赔偿相应
经济损失的
民事责任。
2.专利侵权损害赔偿具有三层深厚含义:
首先,这意味着权力所有人与
违法行为人之间存在着一种权利与义务之间的紧密联系,即当公民、
法人及其他民事主体依据法律
法规合法拥有的
专利权遭受他人非法侵害,导致财产上的损失或者精神利益的受损之时,权利所有人理应获得相应的赔偿,
违法者则须担负其赔偿的义务,这种特定的民事
法律关系统称为“侵犯专利权
损害赔偿之债”。
其次,这实际上也代表着一项重要的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专利侵权损害赔偿制度。
根据有关知识产
权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无论公民、法人还是其他各类主体,只要它们侵犯了他人所持有的专利权,对权利所有人造成损害的,都必须承担起赔偿的义务。
最后,专利侵权损害赔偿也被视为法律规定的一项具体的民事责任形式,如果不法
行为人侵犯了他人拥有的专利权并因此造成了损害,那么他们就需负有赔偿的义务。
然而,若加害方未能履行此赔偿义务,权利所有人便可行使其权利,向法定机构
提起民事诉讼,并通过人
民法院的裁决来强迫加害方承担
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
专利法》第六十条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
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
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