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系指向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以及社会民众、海外投资者等具备法定资质之人,依据法定程序或者双方约定,合法享有对于
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占据、利用、受益及有限度处置的权益。
关于住所用地,其
使用权年限通常设定在70年间,以获取此土地后依法注册登记之日作为计算起点;
而
房改房的拥有权属用地则从基地上房屋首次参与房改并缴纳相应
土地出让金的那间房屋起算;
至于
经济适用房,其使用期限统一规定为50年。《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六条
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