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对于父母在
购房过程中对子女提供的资金支持,究竟属于
债务性质还是
赠予性质,需要依据具体案情进行判定。
在此基础上,可以细分为两种情况来进行区分和处理:
首先,若父母出于尊长关爱或者无偿贡献的初衷,主动为子女购置房产,那么他们的这一经济行为将被视作赠予行为;
其次,如果所述情况并非如此,同时又存在诸如借贷协议、书面凭据之类的相关
证据证明该资金款项系以贷款形式提供给子女,那么这笔资金的属性就应该认定为借款行为。《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
借款人向
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