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解除合同的条件状况可分为以下几点:首先,若因不可预见或无法避免的因素导致未能达成合同目标;
其次,当本履行期间到期之前,如
当事人中任何一人以明确、坚定的语气或通过实际行动清楚表达了其无力或无意履行的主要义务时;
再者,若当事人中的某位未能按时履行主要
债务,经过合理的催告过后,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仍然未能执行;
此外,如果当事人中有某人因为拖延履行责任或是实施了其他
违反合同条款的行为而使得合同目标无法达到;
最后,法律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况也可能导致合同被解除。《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
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